国家人类基因组北方中心
人类功能基因组课题总负责人:马大龙
E-MAIL:madl@bjmu.edu.cn
北方中心联系人:石太平
Tel:67883332-868
E-MAIL:tpshi@126.com
2004年9月

    在科技部和北京市的支持下,国家人类基因组北方中心建立了一系列人类功能基因活性筛选的技术平台(附表1)。经过一年多的运行,目前筛选平台技术较为成熟,并取得一系列的重要结果,获得了一批人类新功能基因的活性线索。为推进国家863、973、"功能基因组与生物芯片"重大专项以及北京市资助的人类基因组项目中人类功能基因相关课题的完成,为促进国内人类功能基因的研究,本中心的技术平台计划从2004年9月20日起至2005年5月31日止对国内科研单位开放,免费提供人类功能基因活性筛选服务(期满后暂不提供新克隆的免费活性筛选服务,已接收的基因仍然按照本方案执行服务)。

 

一、服务内容、方式
    国内科研单位委托本中心为其所提供的样品进行免费筛选服务(其经费由科技部重大专项和北京市重大项目支出),本中心同意根据国内科研单位的委托为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委托服务的国内科研单位负有如下责任:
    1、国内科研单位自主克隆的人类未知功能基因, 其序列不应与本中心基因库已有的基因编码区序列相同(事先可与本中心联系进行核对)。
    2、委托单位应填写申请表(附表2),并提供自主克隆的人类未知功能基因相关的生物信息资料(附表3),每条基因填写一张表格。
    3、委托单位需提供一定量的全长cDNA表达克隆或反义mRNA封闭克隆及空载体对照,以确保细胞筛选的用量。具体用量视筛选通路协商而定。
    4、上述克隆将备份纳入本中心基因库,并将在今后建立的新筛选模型中进行再次筛选,只要获得阳性结果,将尽快通知提供基因单位,并按照下述第5条款执行合作方案。
    5、初筛阳性结果的基因,可根据情况由基因提供单位和北方中心联合申请专利。若需要进行二次筛选验证及系统性功能研究(技术路线可参考附图1),基因提供单位可以自行决定单独开展进一步的功能研究,或者与北方中心合作开展功能研究,具体合作条件根据不同基因的具体情况另行商议合作方式。


(二)本中心负有如下责任:
    1、收到委托单位提供的筛选基因清单、样品和相关的生物信息资料,应在1个月内完成筛选工作,并给出相应的结果报告。如遇特殊情况,本中心将就完成筛选所需时间与委托单位另行协商。
    2、由于筛选实验的风险,本中心不保证每条基因的筛选都得到阳性结果。本中心保证提供原始数据,并愿与委托单位进一步讨论实验结果。
    3、本中心承诺严守科研秘密,未经委托单位允许,本中心决不将实验数据透露给第三方,更不能把委托单位的实验材料或数据用于其他研究以及有商业目的的开发。

于对国内科研单位提供人类功能基因活性筛选服务的通知

附表一:人类功能基因活性筛选的技术平台(下载)

附表二:人类功能基因活性筛选服务申请表(下载)

附表三:功能基因相关生物信息资料表(下载)

附图一:人类新基因功能研究初始阶段的通用流程图(下载)